【本報訊】科技大學以推行三三四學制為理由,破例批准採購處處長延遲半年退休,但原來這半年內他只會上班15天,其餘時間都是放假;這安排使公帑白白多花約60萬元。教協直斥荒謬,認為這正正反映了大專院校「冇王管」。 記者:譚秀嫺
科大採購處處長羅錦添,去年10月年屆65歲退休年齡,按照科大政策,應於本年7月1日起退休。作為非學術人員,獲准延遲退休是十分罕見的。
本報獲得的一份科大文件指,為迎三三四學制而新建的教學大樓、學生宿舍和實驗室陸續落成,採購服務十分吃重;因此建議將羅的任期延長半年,由本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文件無提及積假問題,建議最終獲校董會批准。
採購職務交副手署理
不過,上星期採購處卻發出電郵通知其他部門,指羅錦添將由7月起放假至12月21日,換言之,羅只會在7月和12月上班共15天。羅放假期間,其職務將由副手、高級採購經理鄭傑明署理。
因為羅錦添的延任,公帑須多花約60萬元,包括多享一次加薪。羅現時月薪逾10萬元,若按時退休的話,將不獲加薪;由於大學一般在8、9月通過加薪,再追加由4月起的薪金,加薪幅度一般會跟公務員;羅因延遲退休而加薪,可多獲約5萬元。
此外,羅因延任而享有的有薪假期及年假等,以及為他多供半年的公積金,共涉廿多萬元。
有科大員工指出,科大2001至02年改例,規定員工每年只可累積14日假期,在離職年則可累積28日,餘數「充公」;當年科大曾推特別措施,一次過讓員工清假或以薪代假,因此對羅累積了百多天假期感到十分驚訝。而羅超出上限之假期,涉及約30萬元。
離職年只可積假28日
科大發言人回覆本報指,「按大學聘用條款及假期累積規例,員工享有年假,並可以將假期累積」,退休前須放清積假;羅延任半年,可讓他主管2012年上半年的繁忙採購事務。
可是,在本報追問大學政策後,發言人才指有28日的上限;至於積假,則因數年前着手構建的大型行政資訊軟件系統中,包括採購系統,為確保系統及時完成,大學特准直接參與構建系統核心人員包括羅,可以累積過去數年的假期。
教協會長馮偉華狠批科大做法荒謬,指延遲退休是特別安排,如這安排只是為了放假,則這批准是毫無基礎的。
以往大專院校都「冇王管」,「啲管理層鍾意就特別批准一啲人延遲退休」,又無劃一準則,「變咗好容易俾人感覺係厚此薄彼」;科大根本不應讓員工積假,用延任來清假,更是「用另一種有問題嘅手法去補呢個鑊」,反映管理不當。
羅錦添延任期與放假日期
延任期:7月1日至12月31日
放假日期:
7月16至19日
7月23至26日
7月30日至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