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的《2012年商品說明條例草案(不良營商手法)》昨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期望法例可於2013年全面推行,有關虛假產品說明,將擴展至提供服務行業,法例同時針對威嚇性營商與不當接受付款等行為,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冀下步處理「冷靜期」
法例通過後,新增了多項罪行,如虛假服務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銷售手法及不當接受付款等。法案委員會主席、民主黨李華明希望,下一步可處理消費者「冷靜期」、不公平合約及集體訴訟等事宜,因為現時不少合約都對消費者不公,如果日後有標準條款以至集體訴訟,將可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局長要加啲力水」,配合新法例的效果會更好。蘇則指,業界對設立簽約後「冷靜期」仍有疑慮,政府會作進一步研究,接下來要做好宣傳及教育工作,並制訂指引,期望在明年全面推行。《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