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興被揭發食客戶「夾棍」!證監會昨發新聞稿譴責法國興業銀行,指法興在03年4月至06年1月期間進行的3000多宗交易中,客戶獲取金額與實際價格不同,有關差額被法興以費用形式扣起。法興同意將有關費用連同利息付還受影響客戶,涉及金額超過1100萬美元(約8600萬港元)。
記者:黃尹華、陳健文
相關人士透露,本港類似個案中,以今次法興涉及金額最多。法興接受本報查詢時,否認上述交易存在「老鼠倉」行為,並強調是在不承認責任的基礎上,向客戶作出償還。至於是否有員工涉及違規以及會否受到處罰,法興表示,其作業系統自2006年1月起已經改善,確保符合本港法規。
專家料涉「老鼠倉」
證監會指,法興香港分行的財富管理活動出現內部監控缺失,未有披露在二手市場進行場外債券、期權及結構性票據(場外產品)交易所涉及的若干費用及收費。有關費用並無定額,在某些情況下費用甚至過高。
法興並無向客戶披露有關費用,亦沒有在之後向每名客戶發出的相關成交單據中,披露有關費用為佣金。法興證券衍生工具部董事李錦表示,有問題交易並不涉及窩輪及牛熊證部門。
就客戶在場外產品交易所支付或獲取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所不同,而單據更沒有披露。有市場人士認為,上述問題交易平均每單被「食價」接近3萬元,金額之大,絕非只是被多收費用,而很可能是法興內部人士以疑似「老鼠倉」手法,令客戶高買低沽,蒙受損失。
證監會表示,此案源於金管局就其現場審查所發現的問題及一宗投訴的相關事宜所作出的調查。金管局其後將案件轉介證監會跟進。另外,3000多宗交易中只接到一宗投訴,反映法興似乎專向大戶落手,受害客戶每單交易金額可能涉及百萬元以上,才令有心人可以佣金為藉口,私自收取而不為大戶發現。
指內部監控不足
證監會指,關注到法興財富管理活動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未有確保客戶在二手市場進行場外產品交易時獲得公平對待,亦未能確保利益衝突的情況得到妥善處理。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衞民(MarkSteward)表示,「在沒有明確協議及披露下,根本不應收取或徵收該等費用。」
法興須在30天內委任獨立機構,以評估應支付予合資格客戶的款額,其後向合資格客戶發出載列償付安排的要約函件。償付金額將為實際交易價格與客戶支付或獲取的價格之間的差額(即法興扣起的金額)加以利息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