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證券時報網從深圳市經濟貿易和資訊化委員會了解到,有12家融資擔保公司,存在不同情形的違規行為。
根據《深圳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和《關於開展2011年度深圳市融資性擔保公司年審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經過對年審材料的審核和部份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現場檢查,年審工作已經完成。
其餘48家過關
結果顯示,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等48家融資擔保公司無違法違規行為。深圳中聯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12家融資擔保公司存在不同情形的違規行為。深圳市二十一世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長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報送年審報告,且未正常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