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社會:因攝影之名 - 邁克

克社會:因攝影之名 - 邁克

自我感覺良好的男性寬衣解帶於鏡頭前留影,當然不是什麼新興玩兒,自有攝影機以來便屢見不鮮,絲毫不值得大驚小怪。一世紀前德意志名門望族WilhelmvonGloeden,就帶着剛發明的儀器跑到陽光和少年同樣充沛的西西里島,賦古希臘古羅馬神話人物以肌肉,為早期影史添置教男同志流口水的國色天香。那些既無邪又不以裸體示人為悍的業餘男模,不見得有搞基意識,獲來自北方的上等人邀請共同嬉戲,應該只有覺得榮幸,擺甫士時攝影師如果與獵物身軀發生接觸,得趣的肯定不限於主動一方。況且請勿忽略雙方心理上的滿足:獵影的固然因為佈局而慰藉了控制慾,被欣賞的一群芳心何嘗不洶湧狂喜,金魚佬的目光未必是冒犯,假若你對自己信心爆棚那就是抬舉。
因攝影之名搔首弄姿盡情讓陽具飛,在近代不但藝術色彩越來越稀薄,兼夾潛伏演變成官非導火線的危險,實在非先驅前輩所能預測。曾經一度只有特權份子培養得起的嗜好,早就飛入尋常百姓家,傻瓜數碼機人手一架,按快門一點也不馨香,恆久的反而是看與被看的權力遊戲。富二代之所以有恃無恐,深信目標模特兒會任由自己擺佈,把炮當然不是先進攝影機和各款性感小內褲,而是協助對方在名利場往上爬的暗示或承諾,法官審訊劉定成風化案,着眼點怎麼不放在微妙的社會因素?結案時瀰漫的道德譴責只針對被告,太不公平了,自投羅網的原告們既然明白以色相娛人是條捷徑,便應該遵守食得鹹魚抵得渴的潛規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