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世紀貪污案,除了牽涉新鴻基地產外,三大地產商之一的恒基地產,原來也同樣牽涉其中。因為許仕仁於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涉嫌收受新鴻基利益,然後促使積金局以每月逾208萬元,租用恒基與新地旗下的國金一期(IFC)寫字樓。
未有向積金局申報
廉署的控罪書指出,許仕仁於00年6月至03年8月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收受了多項利益,但他未有向積金局申報,並有份促成積金局租用國金一期的事宜。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積金局於00年8月與國金一期的業主簽訂一份為期4年的租約,以每月112萬多元租用國金一期21樓及22樓全層,並於02年7月起,將每月租金自動調升至155萬多元,直至04年3月為止。積金局又同時租用國金一期五樓7個單位,月租34.66萬元,以及3個單位月租18.8萬多元,當中部份單位在最後數個月,更可按市場變化調整租金。換言之,積金局租用單位總面積約為53,210平方呎,首兩年每月需繳交165萬元租金,之後兩年租金更高達208萬元,呎租約38元。
許仕仁於03年8月離開積金局,自組顧問公司,而新地除了是他的客戶外,他更出任新地旗下集團的董事,兩者關係非常密切。積金局於03年沙士期間再與國金一期業主談妥續租,租金大減約3成至143.7萬元,呎租約27元。租約原定到2010年屆滿,但08年因租金太貴,所以由國金遷往同是新地旗下的環球貿易廣場(ICC)。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