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衍生工具分業監管

場外衍生工具分業監管

【本報訊】在諮詢市場後,金管局和證監會昨表示,有意修訂監管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部份內容,包括提供不少豁免空間,並擴大監管範圍,倘有關機構違反守則,將會被監管機構懲處,包括罰款甚至停牌。監管機構正向市場作補充諮詢,期望明年中落實新例。

金管局證監均負責

市場普遍接受金管局及證監分擔監管責任。金管局將負責監管認可金融機構及核准貨幣經紀,而證監則負責持牌法團及其他香港人士監管。符合結算資格的交易,須由指定中央交易對手結算所結算,交易亦須向金管局儲存庫滙報。而要成為中央交易對手結算所,則須為認可結算所或認可自動化交易服務提供者;據悉,港交所(388)正準備今年底推出有關平台。
為避免出現漏洞,證監會市場監察部高級總監梁仲賢表示,有意新增兩類牌照,分別為11類受規管活動,將涵蓋交易商及顧問活動;以及第12類受規管活動以涵蓋結算代理。證監亦建議擴大第9類受規管活動(資產管理),以涵蓋管理場外衍生工具組合的活動。至於持倉量過大而對本港金融有系統性風險的持倉者,或會要求立法並賦予監管機構權力,強制要求減低持倉。
監管機構亦有意豁免多項強制性結算及滙報,包括證券化產品及嵌入式衍生工具,當局又擬豁免在符合特定條件的交易所買賣的產品,變相將部份結算責任交予海外結算所。對此梁仲賢表示,監管機構會與海外結算所溝通並分享資料,以確保本港金融穩定。
金管局貨幣管理部助理總裁劉應彬稱,金融機構衍生工具市場主要由利率掉期(IRS)及不交收遠期外滙合約(NDF)構成,當中未平倉合約總額約2萬億美元,佔整體市場60%份額,故初期強制性結算及滙報規定將主要針對這兩類產品,日後會分階段擴大至所有場外衍生工具。另人民幣日益活躍,故相關衍生工具亦會在首階段起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