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陸離一番解釋,我才明白她以「好做唔做」概括黃耀明出櫃,多少帶着戥佢唔抵的意思,並不包含字面普遍傳遞的譴責。七十年代已撰文挺同性戀的她,鄭重聲明言中無眨義,只是「事後孔明」,特別耿耿於懷傳媒欠缺尊重的報導,感到當事人選擇勇敢豁出去,卻慘獲此起彼落的柴台聲音,壯烈犧牲太不值得。這點我持相反意見。第一,所有知名人士不論選擇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情況下公開與主流背道而馳的性取向,必定激起社會一部份人口誅筆伐,衞道之士平日深藏的恐懼無端端遭揭露,唔騰雞就假,黃先生對外國樂壇狀況瞭如指掌,當年艾頓莊、佐治童子、佐治米高、摩里西和k.d.lang等等大哥大姐的案例歷歷在目,頭戴陽具帽於演唱會宣佈「我係基佬」,預咗面前不會鋪着全城夾道歡迎的紅地毯;其次,作為政治策略,掀起負面效應未必是壞事,小型的起義縱使不若全民揭竿而起大陣仗,也有為偏見排毒的功能,怎可能像請客吃飯,期待人人笑口吟吟依時入席呢?只要引來關注和談論,已經達到某種存在意義,誰都不敢奢望一夜之間成功搶灘,明朝太陽爬起來忽然天下大同。
第三,這次的認基行動一般反應實在不算離譜,讚許和支持比想像中多,最討厭的不過是狗仔隊借頭借路打搞相關人士私生活,屬於惡劣職業性慣技,並非針對同性戀本身─振振有辭「既然你話得自己係同志,我哋就有權起你朋友底」,不知道依循什麼邏輯,難道幸福的女人宣佈榮任媽媽,你便認為即時可以上門命令她餵你人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