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改建合法 張炳良說法取巧

稱改建合法 張炳良說法取巧

【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再度回應其大埔新購住所拆除9幅牆及改動間隔,未有入則屋宇署申請一事。他指,建築物內進行的工程如並不涉及結構,可獲豁免入則。不過,有曾在政府任職的建築工程認可人士卻認為,張之說法取巧,因為就算有關改動屬豁免,但設計未必符合要求,不代表一定合法。

浴室旁窗台或要拆走

該名認可人士向本報指出,雖然張炳良的回應沒有錯,但當中有取巧之嫌。他解釋,雖然張的大埔相連單位有所改動屬豁免工程,不過若按其改動的間隔向屋宇署入則申請的話,屋宇署會提出許多額外條件,方能符合其他的法例要求。他舉例,如廚房拆走了牆,其他的牆或門亦可能有額外要求,方能滿足消防條件。不過他承認就算無跟足要求,這些都只屬非取締類別僭建物,屋宇署不會入屋執法。此外,其主人套房內的浴室旁有窗台,但根據法例,窗台須在睡房或客廳方能享地積比豁免,但若是設在浴室,便要計入地積比,故此如單位的地積比率已用盡,便有可能要拆走窗台。
張炳良昨回應時,承認買樓前已知內部有改動,並與賣方了解,認為不涉及結構,只是室內工程,故不用入則。他又表示,賣方已找過合資格建築師,認為根據建築物條例,室內建築可得到豁免。不過,為釋除公眾疑慮,他將會另找一名測量師檢視。他又認為,事件不涉及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