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盡」呢個詞,近年每每見於描述香港某些幾成壟斷行業的大財團或所謂霸權,但家陣竟能同樣用喺啲官員身上,官商果然臭味相投。所以一旦有機會埋身,點會唔嚟個勾結擁抱先得㗎?梁這本已天殘地缺的班子上任還不到一星期,給人連連翻舊賬,只見斑斑劣迹。
接任升官的林鄭、成為發展局新局長的麥齊光,上星期就被本報揭發早年與一名職級相近的同僚,最終證實係現任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對方在同一屋苑,咁啱仲係一層之隔嘅同座單位,再「蹺」嘅係所涉兩宗物業的買入日期,相距只不過係兩日,都未計佢兩個不過係喺買樓嗰陣又唔覺意撞到喎!
衣櫃密友定係人格有病
往後嘅劇情發展,睇怕都要搵埋「心戰」嘅編劇嚟先度掂。因為涉案嘅兩人,唔單止擁有對方同樣嘅置業喜好,甚至有啲時間佢哋直頭就似係調換身份。如果唔係,咁點樣解釋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能官幹吏,竟會輕易就全面授權個同事,亦都係佢嘅租客去負責其持有單位嘅買賣事宜,即係話個業主任由個租客決定住緊層樓應該幾時放盤,要賣幾多錢,仲要代收埋成交款項!兼且對方亦不約而同,依樣畫葫蘆照足咁做!如此隨便就將產權交託,現今世道就算係親如兄弟都未必會囉,除非兩位另有親密關係。不過據未有着落嘅嗰位葉劉所講,呢啲「取向」反而要喺「品格審查」嗰陣申報。其實,你寧信佢哋係「衣櫃密友」,定係同時患上人格方面心理病嘅患者,抑或不過就係彼此品格方面都出咗問題嘅同僚?
但多個公務員團體相繼表示:舊時嗰套一邊申領租金津貼,一邊將個人名下物業放租的做法,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並無不妥。當然利益相關,其身待正又豈會輕易拿起石頭去砸自己那幫既得者的腳。所以當年有代表性工會甚至提出特赦,以解一眾高官之圍。比諸僭建,此等行為更涉濫用公帑,最後只有不了了之,反而政府要另行推出公務員置業計劃以作替補,可知「租津」漏洞甚多,其牽連亦廣。
公僕搵着數 市民嬲到震
嚴格嚟講,我哋真係唔可以話呢班高官呃津貼,佢哋都只不過係識得走法律罅、鑽空子、利用規條的灰色地帶去謀取個人利益。所以麥局長仍振振有詞話,「我已按照公務員規矩做,唔覺得係涉及操守問題。」還要強調問心無愧,呢樣就確係無從深究,因為每個人對於個人品格嘅要求都好唔同。
正如「貪曾」都係話佢不過係衰唔知市民嘅標準變咗,所以先要道歉,但骨子裏從來都唔覺得自己有錯。再者如建制大派更加唔會直認該黨只知「禮義廉」!
所以商業機構若求「賺盡」,撇開社會道義,實無可厚非;惟見諸於自詡「廉潔自愛、情操更高」的公務員隊伍身上,市民卻有份被「水」,怎不教人義憤填膺。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