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戲不時出現超現實情節,令人質疑電視台有否做好資料搜集;有編劇及監製解釋,法庭戲在反映真實的同時也要顧及戲味,所以會拍得誇張一點。他們對律政司為編劇「開班」,提供更多法律知識表示歡迎。
有無綫電視編劇表示,公司近年對資料搜集要求已提高,若有法庭情節,都會找大狀或律師問意見;甚至親身到法庭旁聽,盡量增加真實感。不過他解釋,有時為顧及戲劇效果,所以會較誇張,例如律師其實毋須舉手大叫反對,但這樣做可增加張力。
該編劇又以早前叫好的劇集《怒火街頭》為例,指當中一樣有律師查案的超現實情節,但這純屬劇情處理,又補充說,「法庭都唔係死板嘅地方,有時都會有啲好荒謬嘅事;而法官亦都會講笑、寸人,所以其實咩事都有可能發生。」
「有灰色地帶就會去」
曾經瘋魔一時的法庭劇《壹號皇庭》監製鄧特希認為,真實與戲劇性要取得一個平衡:「我拍《壹號皇庭》時,會搵唔少法律朋友搜集資料,如果有啲劇情喺法律上完全唔可以發生,咁我哋會放棄,但有灰色地帶就會去;如果拍真實法庭可能會悶死人,拍戲始終要有戲味。」
《蘋果》記者
法庭劇常見錯誤
錯誤:稱呼
例子:劇集常稱法官為「法官大人」,應尊稱為「法官閣下」;經常將「律政司」誤稱「律政署」
錯誤:律師職責
例子:劇中律師會充當偵探角色搜集證據,調查案件應是警方責任
錯誤:高呼「反對」
例子:香港沿用英式司法制度,律師即使認為對方觀點有錯,不會高呼反對(objection),只會站立表達意見
錯誤:庭上位置
例子:律師應站在律師席盤問證人,不會走到證人或陪審員面前說話
錯誤:盤問程序
例子:先由控方陳述案情,傳召控方證人,再到辯方證人出庭;劇集為加強戲劇效果,傳召證人次序會有錯
資料來源︰綜合大律師及檢控官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