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無網絡 擬解約被拒手機用戶:冇理由錢照畀 冇得用服務

長期無網絡 擬解約被拒
手機用戶:冇理由錢照畀 冇得用服務

手機服務合約一簽通常被綁18或24個月,惟用戶簽約後發現電訊商網絡差勁,也難以解約,被迫白付餘下合約月費,甚感不公。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及今年首4個月分別收到近400宗及127宗,涉及速度緩慢、斷線、接收不清及覆蓋不足等投訴個案。有立法會議員提倡應盡快設立「冷靜期」,如因網絡服務不足或有「盲點」,用戶有權無條件解約。
記者:談建輝

手機用戶梁先生去年初簽約one2free,同年底加簽iPhone4S無限上網計劃,合約期延長至2015年初,基本月費419元。他於今年2月被調派到山頂施勳道任保安工作,發現手機經常顯示無網絡(見圖),除未能連線上網外,連電話接收也有困難,「one2free跟進後竟然話網絡正常,只承認個別位置唔理想,我冇理由錢照畀,但冇得用服務」。
同為one2free客戶的林先生,合約期明年中屆滿,基本月費267元。數月前,他轉到沙田小瀝源工作,發現該處長期無網絡服務,他氣忿說:「我打過去one2free投訴,情況冇改善,要求解約又話唔得。」

須繳提前終止合約費用

one2free未有直接回應如何處理上述兩宗個案,只強調客戶欲提前解約,須繳付提前終止合約的費用,但會因應不同個案作適當安排。
讀者李小姐今年3月攜號轉台電訊盈科,合約期24個月,月費215元。她居於慈雲山慈正邨,轉台後才發現居住地點無網絡覆蓋,「我用無限上網計劃,諗住返到屋企可以隨時上網,點知家連電話都接收唔到」。
電訊盈科表示,曾建議李小姐在室內免費加裝天線,以加強訊號接收,惜她拒絕。為維持良好客戶關係,已按其要求取消合約。
居住在元朗加州花園居民陳先生,今年3月攜號轉台和記3香港,月費138元,不久即發現網絡覆蓋不足。他說,3香港曾派員實地測試,也證實情況屬實,但沒提供解決方案,「佢哋唔肯承諾改善計劃,又唔肯解約」。
3香港表示,加州花園區內網絡及速度正常,惟個別位置網絡未如理想,接到轉介個案後,已酌情替陳先生取消服務。
檔案編號:0405073、0420089、0423003、0503052

據理力爭
議員:應設冷靜期

立法會議員譚偉豪認為,部份地區網絡覆蓋質素欠佳,通訊局有責任加強監察及跟進,如證實問題存在,應要求電訊商盡快改善或安排客戶提前解約。他促請當局盡快設立「冷靜期」,提高消費者權益保障。他亦建議增設獨立訟裁機制,當有電訊合約爭拗時,安排以簡易程序處理糾紛,免加重司法機構的工作負擔。
通訊事務管理局承認,並沒具體規定電訊商如何提供網絡覆蓋,但鼓勵盡力加建流動電話基站;目前全港共有逾2.6萬個基站,因屬商業資料,不會向公眾公佈。如市民不清楚居住或工作地點沒網絡覆蓋而簽了合約,電訊商應彈性處理。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可向該局求助。
通訊局熱線:2961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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