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收」到「要」 - 李碧華

從「不收」到「要」 - 李碧華

自吹自擂自賣自誇不可太盡,否則一一成為反諷。
台灣遠,名人我們也不認識,但惡人先告狀張揚得很,引起注意。
台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六千多萬(新台幣)。最初死口不認,舉行記者招待會,高調反駁報道不實還要提出控告。並指歡迎,也願意接受司法調查,還原真相。
據報○七年,當時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和王金平一起為林益世站台,左右兩邊互相吹捧抬轎輔選。宣傳車上高掛「不收紅包,清廉參選」。
林強調「非常堅持品德和操守,廉潔是最重視的,從來不收紅包!還我一個清白!」未及一周,錄音帶人證物證俱在了,「莫須有」變成「真相」。林頹然承認收賄。案子還在偵辦,國民黨搶先開除黨籍,馬英九兩度公開道歉:用人不當──終於滿盤落索,母、妻亦涉貪。
誰也沒想到,當初不收紅包,今日開口要。從「不收」到「要」,就是政客的歷練。當選前全包裝成廉潔公僕誠信君子,末了誰不是大話精?誰可厚顏無恥大喊還我「清白」?政客詞典中沒此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