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英時代港督專用的遊艇「慕蓮夫人號」,去年3月在香港仔鴨脷洲一間船廠進行維修期間,疑因附近豪宅樓盤「南灣」的發展商疏忽職守,在燒焊及切割鐵器時意外燃燒雜物,引起三級大火,波及船廠設備和慕蓮夫人號。船廠指火警時正在船排上的慕蓮夫人號,甲板、機房及部份儀器均遭燒焦及毀壞,更有古董裝飾受損,要花高達1,300萬維修及賠償給船主,故日前入稟要求發展商賠償約2,100萬元。
記者:陳曉薇
原告萬豐遊艇有限公司,在鴨脷洲海傍道37號經營廣記船廠,船廠用鋅鐵及木搭建而成。被告達展發展有限公司為南灣的發展商,同時擁有海傍道35號船塢的業權,項目背後由新地、嘉里及百利保合作發展。上述船廠及船塢僅一街之隔。
原告指發展商推售南灣時聲言,會清拆及搬遷位處南灣前排近海的船塢,並將船塢原址改成海濱長廊,他們案發時正進行清拆35號船塢的工程。
去年3月12日下午,負責清拆的工人疑因未做好防火措施,在燒焊及切割鐵器時意外燃燒雜物,引起火警。火警持續兩小時,一度升至三級,並蔓延至37號船廠。
97年拍賣由余姓商人擁有
原告指大火嚴重燒毀船廠部份結構及工具,船廠在維修期間亦要另租地方營業,令船廠蒙受710萬元損失。
而案發時正停泊在船排等候維修的慕蓮夫人號,亦遭燒焦,甲板、機房及部份儀器,船上部份古董裝飾同樣受損,船廠要負擔的維修費及賠償金額高達1,300萬元。原告遂向被告合共追索約2,100萬元。
在大火中嚴重受損的慕蓮夫人號,於97年經拍賣由一名姓余商人擁有,案發前四個月送交原告進行大修。
慕蓮夫人號過往曾是港督專用遊艇,於1953年7月下水,以港督葛量洪夫人命名。過往六任港督包括尤德、衛奕信和彭定康等來港履新,均由慕蓮夫人號接載到中環皇后碼頭,然後到大會堂宣誓就職。89年戴安娜王妃訪港時亦是遊艇座上客。
案件編號:HCA11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