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可鑑呃租津醫生重囚18個月

前車可鑑
呃租津醫生重囚18個月

麥齊光與同僚涉互租物業以騙取租津手法熟口熟面。一名公共醫院醫生以同窗兼好友名義購買物業後,訛稱是向對方租住物業,在1990至2000年間騙取租津225萬元,去年被法庭重判入獄18個月,上月提出上訴亦遭駁回。

掛名業主上庭頂證獲特赦

案發時在屯門醫院病理科任職的袁啟德醫生,去年被控五度向政府提交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表,騙取租津。控情指,袁20多年前找好友鄧肇堅為他當掛名業主,購入的元朗單位,名義上單位由鄧擁有,但實際上卻是被告袁啟德供款及繳交管理費,即袁才是單位真正業主。鄧最後以特赦證人身份上庭頂證袁,袁最後不但被判監,更要賠償政府225萬元租津。有廉署人員指,這宗醫生呃租津案件,與麥齊光個案非常類似,因種種證據顯示,麥同樣被懷疑才是租住單位真正業主。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