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噴霧警謊稱大細一樣學者:大啲殺傷力大啲,常識嚟

胡椒噴霧警謊稱大細一樣
學者:大啲殺傷力大啲,常識嚟

【本報訊】上周六胡錦濤訪港,大批被困水馬內的示威者,遭警察近距離狂射大支裝胡椒噴霧。警方昨稱,大、小噴霧「等級一樣、成份一樣」,但承認大支裝噴射壓力較大,射程較遠達五米;噴嘴也較大,但否認三米內噴射會造成人身傷害。有議員和學者指,大支裝噴射力較強,警方指大小殺傷力一樣是講大話。記者:馬志剛、鄭啟源、白琳

警務處助理處長趙慧賢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解釋,警方評估當日的場面後認為,使用以往的細支裝胡椒噴霧未必適合,因此改用大支裝;她稱,大支裝與以往使用的細支裝屬同等級武器,成份一樣,胡椒濃度同為10%,使用指引與細支裝一致,五米內噴射有效。不過她承認,大支裝噴嘴較大,每秒噴出更多噴霧,惟以胡椒噴霧是警隊武器為由,拒公開詳細規格。

三米內噴會傷人

對於工黨李卓人質疑,有指噴霧說明書列明在三米內噴射會傷害人身,警方當日卻噴射距離不足一米的示威者,趙慧賢強調五米內噴射沒有危險;議員何秀蘭拍枱怒罵趙慧賢稱大、細支裝一樣是「講大話」,因噴射力不同,對同一距離的示威者已構成不同威力,要求警方呈交兩者的詳細成份,以讓議員了解其對人體有否危險。
趙慧賢又指,當日阻隔示威者的水馬高兩米,注滿水後重兩噸;當日警方收到現場報告,指示威者嘗試推倒水馬,有倒塌危險,警方須使用最低武力,阻止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民主黨議員張文光質疑,示威者根本沒能力推開水馬,警方仍堅持使用胡椒噴霧,已構成濫用武力,「係又噴唔係又噴,根本係挑釁示威者嘅行為。」
本報翻查資料,警方使用的大、細支裝胡椒噴霧,同為美國保安設備公司SABRE產品,名為SABREDEFENSE。細支裝型號MK-3FLIP-TOP,容量1.8安士;大支裝是MK-9,容量16安士,有效範圍4至5米。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即使成份一樣,「噴嘴大啲射程遠啲壓力大啲,覆蓋面自然大啲、殺傷力又大啲。呢啲係普通常識嚟,警方講法唔太合理,唔得logic(邏輯)。」

監警會跟進調查

據了解,警方至今未收到有關當日大支裝噴霧和水馬示威區的正式投訴,但有監警會委員關注輿論和網上提出的種種質疑和批評;監警會稍後會要求警方提交資料,包括大支裝的威力和使用守則,以及示威區為何由鐵馬改成水馬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