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招遏閒置土地

中央新招遏閒置土地

【本報訊】內地地產發展商日後以政府遷拆不力而導致土地閒置的理由不再有效,國土部公佈修訂《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為此定下新規定,杜絕官商之間借遷拆一事,令土地處於閒置狀態。

杜絕借遷拆作藉口

國土部昨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於7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閒置土地處置辦法》,新《辦法》明確閒置土地的認定標準,要求土地出讓必須是「淨地」出讓,禁止「毛地」出讓,「毛地」即是在城市舊區範圍內,尚未經過遷拆安置補償等土地開發過程,不具備基本建設條件的土地。
《辦法》同時強調政府與土地使用權人在民事合同關係中的平等地位。對因政府原因導致的閒置土地,明確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調整土地用途和規劃條件、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置換土地等多種處置方式,強化對土地權利人的保護,增強該類情況處置措施的可行性。
國土部法規司司長王守智稱,隨着近年來經濟快速發展,土地管理形勢發生了較大變化,新《辦法》是為加快盤活利用閒置土地。此外,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一再強調,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穩定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鞏固調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