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年為雙閏年宜嫁娶,結婚酒席十分緊張。有新人提早一年訂酒席,卻遭酒家以裝修為由簽轉場地文件,如拒絕「硬啃」非理想場地則要賠八成定金。另一對新人也因酒樓臨急通知裝修,被迫退定或改場地。兩對新人大失預算,同呻「得番幾個月時間,仲點搵酒席?」法律界人士提醒簽文件時,切記保持頭腦清醒。
記者:陳詩雅
陳小姐與未婚夫伍先生打算今年11月30日假旺角新世紀廣場皇廷酒家擺20圍酒席,去年9月已到酒樓落定,每席約5,000元,當時經理有指可能會裝修。二人先落定20,000元,尚餘10,000元尾期再付。
她說,今年1月中接獲酒樓通知落實要裝修,仍指能如期交場,但游說他們簽一份轉換場地文件,「佢口頭話都係想保險啲,轉場嘅安排只係簽定先,職員嘅語氣令我哋以為冇問題,最後都應該可以喺番旺角擺酒」。但文件指可供九龍灣或尖沙嘴粵海分店選擇,二人無奈簽署及選了粵海。
酒樓有拖延之嫌
至5月初,伍先生收到職員再來電要求將酒席轉到粵海,「但粵海樓下有卡啦OK同酒吧,環境好雜,就算佢話送一晚酒店房,都冇興趣。」二人拒絕轉場安排,惟酒家卻搬出合約條款施壓,「要扣成16,000蚊定金,問過消委會話最衰係我哋簽咗份同意書;但我哋懷疑酒樓一早知要裝修,可能入稟小額庭追」。最後幾經辛苦才找到另一酒家擺婚宴。
皇上皇集團回覆,得知商場裝修後已立即通知受影響客人。但未有回應本報查詢何時知道商場裝修的消息。該公司又指陳小姐到粵海分店視察後不滿及拒絕接受,但根據合約條款一旦客人在不少於4個月內取消場地,仍須收取八成定金。
另一對新人的佳期受酒樓臨時通知裝修而泡湯。吳先生與未婚妻陳小姐今年2月到觀塘煌城宴會廳訂11月18日婚宴,擬開16、17席,每席逾7,000元,並付定金15,000元。
惟5月下旬,二人接獲酒家通知因裝修,未能如期交場,着他們取回全數定金。陳小姐質疑為何等至5月才通知要裝修,認為酒樓方面有拖延之嫌,令她難以找其他酒家辦婚宴。「好彩我未印帖、訂化妝同婚紗,唔係嘥晒啲錢。」
煌城宴會廳經理指,曾向投訴人提供集團屬下另一間唐人佳海鮮火鍋酒家設宴,惟遭拒絕,故發還全數定金解決事件。
檔案編號:0526051、0603033
話你知
「唔明就唔好簽」
立法會議員兼婚禮監禮律師鄭家富指,一旦簽署白紙黑字合同,較難追討賠償,「除非係被誤導或有壓力下簽署,好似嗰啲旅遊會籍、健身會籍咁,困住你幾個鐘,咁就有力啲,不過一般婚宴酒樓都唔會咁」。他提醒新人辦喜事也要保持清醒,不要心急,「唔明就唔好簽,可能酒樓會話個場好旺,揀好就要快,但簽之前可問吓律師或者消委會意見,簽咗冇得返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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