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紀錄 - 左丁山

性罪行紀錄 - 左丁山

一間學校請一位校工,由登報紙請人至到有人返工,足足過咗兩個月,香港真係好景得咁緊要,校工都搵唔到人?左丁山生性八卦,見到位女校長,捉住佢問一問:「請校工真係咁難?你好奄尖咩?家失業率咁低,要將就吓噃?」女校長話:「非也,今時今日,除咗請教師,為咗學生可以奄尖之外,請校工雜工真係要將就吓,你有所不知,家學校請人,受聘者上任前需要提供『性罪行定罪紀錄』,如果冇,我地請咗,將來唔好彩出咗事,教育局要學校負責支付所有費用,我地點敢呀。」女校長話講明白就一疋布咁長,將一份簡單政策撮要,俾左丁山睇吓,呢份撮要根據「保障學童安全的措施」EDB(PDT)/ADM/135/8/1(5)2012年5月30日寫成,左丁山睇到頭暈,簡單啲講:
(甲)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當局設立行政機制,作為臨時措施,讓僱主在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時,可查核僱員的性罪行紀錄。兒童即未滿十八歲人士。
(乙)警務處於2011年12月1日實施建議的機制。
(丙)因中小學生大部份係兒童,所有教師、校工、雜工、飯堂職員等等,在2011年十二月一日後僱用嘅,皆須提供性罪行紀錄。
(丁)來應徵人士受聘後,方可向警務處申請查核,現因太多人申請,警察做到氣咳,申請人要等起碼一個月先至得到警署回覆,獲得一個電腦密碼,交予學校,學校憑密碼上網查核,得悉受僱人無性罪行紀錄,先至准受僱人上班。
有此機制之後,女校長話煩到死咗,暑期興趣班導師聽見要提交性罪行紀錄,立即話麻煩,今年唔教咯;請代課教師教三日,但申辦性罪行紀錄要一個月,點搞?前任校長退休後半年,想話請佢返來兼職(半義工式)講幾堂課,但要退休校長提交性罪行紀錄;飯堂承辦商換人,三個夥計來到學校之前要提交性罪行紀錄,承辦商「媽媽聲」;校服供應商派夥計到學校為學生服務,要提交性罪行紀錄,又係搞到大家一頭煙;女校長話為咗呢啲麻煩事,浪費咗佢不少管理與教學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