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再有新發展,繼長房三子霍震宇早前要求法庭撤換二哥霍震寰及姑姐霍慕勤的遺產執行人身份後,同屬霍英東旗下家族公司的香港貸款財務有限公司,昨日亦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遺產執行人歸還逾10億元貸款。
入稟狀無交代款項詳情
根據入稟狀,原告為香港貸款財務有限公司,被告為霍英東的遺產執行人,包括其胞妹霍慕勤、長房次子霍震寰及孻仔霍震宇。原告向被告追討1,068,585,402元霍英東生前的借貸,以及利息和訟費,但入稟狀未有交代款項詳情。
律師伍家賢相信,本案性質與一般民事追討欠款無異,分別在於欠債人已去世,故債權人改向遺產執行人追討。律師梁永鏗指遺產執行人有責任替遺產擁有者清還所欠的債務後,才可將餘下的遺產再作資產分配。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原告分別由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霍英東企業有限公司及霍英東三方所持有。去年底爆出的爭產案中,霍震宇指控霍震寰「私吞」了霍興業堂350股普通股、另外3間離岸公司及其資產,以及霍震寰跟父親聯名戶口開立的三個離岸銀行戶口的資產,估計最少值14.36億元。
霍震宇早前要求法庭罷免霍震寰及霍慕勤作為遺產執行人,並建議由高院委任退休法官羅傑志或其他合適人選與他共同管理霍英東的遺產,有關申請排期在7月底聆訊。
入稟狀編號:HCA1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