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講,由始至終NoraEphron都不是什麼荷里活賣座編劇,也不是擅長處理新派男女愛情喜劇的導演,而是一個異常犀利的專欄作家。還在南洋小島唸中學,已經從《老爺》月刊見識她的文采,一知半解拜倒石榴裙下──沒記錯的話,《Esquire》一直譯《老爺》,變成《君子》是後來的事。她第一本散雜文結集《雜交大會的牆花》也是赴美前看的,僅僅夠程度洞悉那種被冷落的植物比喻什麼,尚未親身領教過前仆後繼七嘴八舌的狂歡。那時新加坡政府很緊張男性頭髮的長度和香口膠的性能,係又禁唔係又禁,令國際觀察家嘖嘖稱奇,審查外國書籍的尺度卻沒有想像中嚴厲,否則這樣引人想入非非的書名肯定過不了關。
抵達三藩市後,有識之士聽聞我心愛的竟然是個兩頭唔到岸的通俗作家,無不掩着嘴巴嘲笑鄉下仔眼淺,文字女中豪傑高檔的他們崇拜蘇珊桑塔,潮的則追捧紅透半本《安迪華荷訪問》的FranLebowitz,此外還有靠虛構自傳橫霸流行榜的麗蓮海敏,群雌粥粥各領風騷,老的也好嫩的也好,位位伶牙俐齒妙語如珠,母狗指數難分高下。跟風的我當然多多益善,偷師來者不拒,艾芙朗第二本雜文《瘋癲沙律》出版口袋書照買不誤,捧在手上眉開眼笑。出乎意料之外,下一本著作《Heartburn》一夜之間大紅大紫,她那個勇破水閘門的華盛頓記者丈夫趁老婆懷孕偷食,被她寫成笑中帶淚的影射小說,搬上銀幕由梅麗史翠普擔任女主角,香港片商懶理原著的失婚婦人心焦心翳,勇往直前譯作《情已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