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誤殺前科的積犯雖年近七旬仍賊性難改,出獄不夠三年再重蹈覆轍,兩個月內三度在商業大廈的升降機內,亮刀打劫三名OL,掠奪現金共3萬多元。積犯昨承認三項行劫罪,法官湯寶臣懷疑他因毒癮或貪心一再犯案,判他監禁六年。
曾誤殺販毒
警方資料顯示,67歲被告林興有23項案底,包括誤殺、6項行劫及販毒。他於66年因被同鄉地盤工人「窒」,遂用鋤頭剖開同鄉腹部,令他失血過多致死,被裁定誤殺罪成判監六年。他昨在高等法院求情指,現靠每月2,700元綜援金維生,與離婚妻育有一對子女,子女均居住內地,他乏人照顧,希望服刑後返內地定居。
被告於去年5月16日至7月13日,先後在觀塘及紅磡犯案,每月打劫一次。他趁在商廈上班的事主替公司到銀行提款後,尾隨事主入,然後亮刀打劫,有次他更威嚇事主如不交出手袋,便將她殺死。三次劫案,共搶去3.65萬元。警方去年8月到被告家將他拘捕,他承認尾隨事主到銀行提款,然後犯案。
案件編號:HCCC1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