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上周揭發候任特首梁振英的山頂豪宅僭建,再次展示香港前線記者鍥而不捨的拼搏精神,讓我衷心佩服,也值得香港人感恩──在香港傳媒獨立性日漸衰微的年代,仍然有新聞工作者,始終不失追求公義的熱誠,無畏無怖,奮力尋求真相。這比多幾個對冲基金來港開業、多幾家外國企業到港交所(388)IPO,更應該得到香港人珍惜。
但一如特首選舉期間出現大量踢爆報道,惹來種種陰謀分析(是否對頭人放料?為甚麼選擇這個時機見報?這個媒體是梁/唐營的打手嗎?),今次被視為親梁振英的《明報》,主動揭發梁宅僭建,也遭遇各式各樣的懷疑。最嚴重的指控,來自《信報》「獨眼香江」版兩篇引述「極可靠消息人士」的報道,指《明報》總編輯劉進圖在報道出街前兩天,率先「溫馨提示」梁振英,給梁有機會在消息曝光前把僭建物拆掉;而《明報》得悉梁宅可能有僭建近半年,在選舉過後才作報道,有刻意護梁之嫌。
遇自我審查 怎會不反抗
《明報》嚴詞否認《信報》的指控,真相如何,我無從置喙;《明報》老總與候任特首辦的通話內容,恐怕永遠成為羅生門。但由於工作關係,我算是傳媒的HeavyUser,十分關注香港媒體生態,根據過往的觀察,我不相信《明報》前線記者,假如已掌握充份證據,會容忍上級為了護梁而將報道押後;得到線索後歷時半年而不發,可以有很多涉及求證的技術原因,不必然是刻意拖延不報。《南華早報》尚且有Whistleblower,願意公開總編輯處理李旺陽新聞的醜態;《明報》的熱血記者如果真的遭遇更嚴重的新聞自我審查,會默不作聲、不作反抗?我不相信。
但外界對《明報》的信任今非昔比,卻是一個事實,而且是一個不容易改變的事實。對一份以「公信力」為主要賣點的報章而言,失卻讀者的信任,是致命傷。即使先後踢爆唐、梁有僭建,表現出前線記者不優待任何政治陣營的專業操守,明明是100分的成績,卻總因為報章早陷信譽危機,而僅能拿回七、八十分的認同。
公信力流失 要認真檢討
《明報》一而再遇上信任危機,這份不信任,顯然不是始於今天,也不僅源自特首選戰那幾個月親梁營的表現。它的社評,總讓人覺得力求八面玲瓏,對建制和權貴有一點批評,更多時候卻以包容的姿態,聲援當權一方,早前《與其七一前為難梁振英不如七一後監察梁班子》一文,是為一例。它一些新聞版欄目,長期成為政府的單聲道傳聲筒,讓掌權者躲在「消息人士」這面具背後,肆無忌憚放風,做政治化妝,常有巧辭令色的內容。我一直相信,新聞工作是知識分子的工作,而知識分子的唯一責任,就是批判,本於IntellectualIntegrity的批判;給政府行方便、與高官為善的評論和放風,只會削弱傳媒的公信力。
不過我與很多人一樣,對《明報》仍然有期盼的。被權貴收買和中共統戰的傳媒,會淪為一家公關企業,其新聞報道和評論大多無甚可觀,這是今天大部份香港傳媒的寫照。我曾經提出,測試香港媒體是否尚能保持獨立,要觀其有否避諱中共惡政和地產霸權的新聞,而《明報》大致上還是能通過測試的;很多時候,甚至比資源更豐厚的《蘋果》做得更好。我可以想像,這是一眾熱血記者努力的成果。
香港被收編、被和諧的主流媒體越來越多,傳媒老闆和管理層,因為個人利益,將公器私用的情況漸成常態。香港公民社會慢慢成熟,不再輕信主流媒體,是合情合理的發展。《明報》全力否認外界指控之餘,管理層也要認真想想為何公信力持續流失,別枉費前線記者的出色表現。
後話
得知《明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信報》撤回報道,否則控以誹謗。誹謗官司,是權貴用來對付傳媒、威嚇記者的慣技,是用財力代替說理,壓制新聞自由的手段。做傳媒的,理應相信公眾理性,相信通過公共平台,擺出事實,公開爭辯,是能夠彰顯公義的,何需訴諸誹謗官司?
丘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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