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響全港逾28萬外傭工能否享有永久居留的居權案,上訴庭指外傭來港打工受嚴格限制,不符合《基本法》所指的「通常居港」,政府反勝一仗。由於案件涉及重大廣泛及關乎公眾的重要性,上訴庭昨准許外傭一方上訴至終審法院,以釐清《入境條例》中訂明外傭不算通常居港,是否違反《基本法》。
提出上訴的兩名外傭包括VallejosEvangelineBanao及DomingoDanielL。
高等法院去年裁定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的規定違憲,指外傭自願來港工作,可享自己的生活方式,應視作通常居港,政府不可以利用入境管制措施及本地法例,損害合資格人士取得居港權。政府今年3月獲判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CACV204、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