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在2月15日於深水埗清場,撿走多名露宿者的財物隨即丟棄,遭13名露宿者上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被審裁官要求押後尋求另類和解方案,協助露宿者的社協四度聯絡律政司都不獲理會。審裁處昨天再度提訊時,律政司代表指,考慮過案情和供詞後,暫時找不到和解方案,但審裁官麥國昌批評律政司,和解與案情證供無直接關係,希望政府方面能走出第一步回應索償者提出的方案。
記者:梁德倫
案件在上月底提訊時,審裁官麥國昌已要求雙方嘗試庭外和解解決問題。協助露宿者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曾向政府提出和解方案,即向每名露宿者賠償3,000元和道歉。社協曾於6月1日、7日、18日和20日,透過電話及電郵聯絡代表食環署的律政司,但一直石沉大海。
律政司仍未能承諾
審裁官麥國昌昨天在庭上詢問律政司代表,為何沒有回應對方提出的和解方案。律政司代表支吾以對,只說考慮過案情和證供後,現階段找不到和解方法。麥官隨即批評,和解是指雙方各自提出和解方案,經調解磋商後達成共識,而非衡量證供案情為理據,質疑律政司不肯走出第一步尋求和解。
麥官指,控方已提出其和解方案,律政司卻未有回應,亦沒有提出自己的和解方案,「你唔行出第一步,就冇得探討和解嘅可能性啦」。他補充,2009年律政司提出民事案件應盡量考慮庭外另類和解方法,節省雙方資源,「要提出條件交換先可以談判,點解你哋(律政司)做唔到呢?」律政司代表才表示不能抹殺隨着事態發展可能做到和解,但始終未能承諾可找到和解方法。
案件押後8月再審
由於社協曾提到,有十多名露宿者聲稱食環署行動後有財物損失,麥官要求社協盡力找到餘下仍未入稟的受影響露宿者,了解其是否會向當局索償,故將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審,同時希望律政司認真和露宿者討論和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