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於6月30日正式離任的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擔任問責局長九年,遺憾未能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他認為未能為23條立法,是香港人欠中央政府的一個責任;如政府要再推23條,他希望推出白紙草案,讓市民了解條文內容不會侵犯個人自由,但他稱不便評論下屆政府應如何落實立法。
「公民保國安係天職」
李少光昨日與傳媒茶敍時,被問及23條立法的問題時,他說對任內毋須推23條立法,不感到幸運,並表示,任內推行不到23條立法是對中央有所虧欠。
他對繼任人的寄語是:「用心去服務社會,唔係做份工咁!」至於推23條時如何不重蹈葉太覆轍,他指市民對23條高度敏感,首先條文上要令港人覺得權利無受損,並以尊重市民的方法去解釋。他不認為推動23條立法令保安局變成政治機器,因為立法是港人的責任;立法亦與普選無關,因保障國家安全和政治體制改革是兩回事。「稍為有國家意識嘅公民都應該認同,保障國家安全係天職,唔係淨係保安局局長嘅責任,係所有中國國籍嘅公民都應有保障國家安全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