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聖女兒向滙豐索償敗訴

股聖女兒向滙豐索償敗訴

【本報訊】已故前香港證券交易所主席莫應基的女兒郭莫慧馨,03至07年間透過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投資Accumulator(股票累計期權)及ELN(股票掛鈎票據)招致巨額損失,身家估計逾9000萬元的她早前興訟高院索償8096萬元,昨被判敗訴。
法官批評郭莫慧馨證供不可靠,指銀行已向她交代風險,她有責任自行決定是否作投資,最終損手也只好怪自己。
報稱任職家庭主婦的原告郭莫慧馨(洋名Selina)背景顯赫,已故父親莫應基是前香港證券交易所首任華人主席,有「股聖」稱號。莫的母親成立了信託基金,原告是其中一名受益人。
原告在英國讀中學,在倫敦大學學院(UCL)修讀數學兩年後,因要結婚而沒有完成課程。法官芮安牟在判詞中指出,原告作為成年人,銀行有權當她能閱讀及明白開戶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的內容。至於原告辯稱因太忙,沒時間看風險資料,法官認為她自己要負責任。

投資Accumulator勁損手

原告聲稱她只是按銀行經紀的指示作出投資,不明白投資細節。但法官反駁指,原告清楚知道投資Accumulator的機制。對於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曾指原告沒有電腦,未能知道在最嚴重情況下要投放多少資金,法官認為律師開了一個大玩笑,並「教路」其實用普通計算機,甚至紙和筆都足以讓她計算。原告投訴銀行提供的投資組合撮要誤導,但法官指資料都以圖表交代,絕非誤導。
法官指經紀已履行責任,向原告作出相關提醒,而滙豐沒有責任向她提供投資建議,原告是否投資,應由她按自己經濟狀況、承受風險程度及投資經驗作決定。法官判原告敗訴,但指即使滙豐有責任,原告的損失最多也只是4000多萬元。
案件編號:HCCL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