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港中醫院三個月內搬

高院頒令
港中醫院三個月內搬

【本報訊】聖公會於09年宣佈活化中環的聖公會建築群,但位處上址的港中醫院去年租約期滿後,仍賴死不走。高等法院昨宣讀判詞,頒令要港中醫院於三個月內遷出,並於28日內償還至少200萬元租金。暫委法官孫國治狠批港中誣衊聖公會兩大主教曾口頭承諾長期續租,所作所為幾乎等同欺詐。衞生署已指令港中立刻停止接收病人,但港中一於少理,表明會繼續收症。記者:陳曉薇、陳凱迎、陸羽平

衞生署同時要港中於一星期內提交醫院就結束服務的詳細安排。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聞判後稱:「覺得(今次裁決)伸張到正義,最緊要係還咗兩位主教(鄺廣傑及鄺保羅)一個清白!」管表示,港中遷出後隨即可進行探土工程及規劃等,教會計劃用4年時間興建一間由聖公會負責營運的非牟利醫院。

衞生署昨下令港中醫院即時停收病人。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認為,案件伸張了正義,還兩名主教清白。陳曉薇攝

港中醫院常務董事劉國霖表示,未決定會否上訴。資料圖片

法官怒斥未停收新症

代表港中醫院的資深大律師李秋源昨在敗訴後仍「咬住唔放」,向法庭拋出要求延期半年收地,指醫院現仍聘用110名員工,有待遣散;部份長期病患者及產婦亦依賴醫院的服務,需時處理。最棘手是中央病人病歷資枓庫尚未成立,院方又不獲醫管局協助,故申請暫延執行判令半年。
法官登時質疑院方在兩年前已知對方準備重建,有否任何應急計劃,包括停收病人。李回應指,院方並無任何應急計劃,亦無停收新症。法官即時怒斥:「這真叫人驚訝!」法官拒絕延期半年,指教會過去兩年已給醫院足夠時間應變,教會多番寬容忍耐,絕非傳媒所形容的貪婪、不公平及自私,甚至過於仁慈。
每當醫院遇到財政困難,教會便願意減租和延期收租,法官指這不代表租約並非商業性質。港中聲稱05年兩大主教表示無計劃於10至15年內收地,等同口頭承諾續租,故院方才斥資1,200萬元翻新醫院,兩主教其後反口兼否認曾作承諾。但法庭翻查教會與醫院自05年的會議記錄及信書來往,卻無有關記錄。

醫院辯護理由無根據

法官認為如有院方所述的承諾存在,無可能在文件中隻字不提。更何況院方在對方公佈重建後,表明願意遷出,及於09年簽約同意教會可於租約期滿前以三個月通知提前解除合約。法官強調,港中辯護理由全無法律或事實根據,幾乎等同欺詐,法庭不能再拖延教會應享有的物業權。聖公會則指,如院方在遷出時有困難,教會樂意遷就時間。
至於同屬聖公會的港中董事李國棟醫生在誓詞中供稱,無聽過兩名主教曾作有關口頭承諾,遭港中指為不忠及違反誠信,法官形容港中誹謗李醫生,並對一所機構以為單憑有關人士屬於該機構,便能迫使對方封嘴埋沒良知,感到遺憾。法官留意到教會在收地一事上曾遭指摘貪婪和不公平等,但法庭認為無見過香港有其他機構,能展現出這等寬容及忍耐。
法官最後更語重心長指,香港社會很易因機構或權貴無法達到要求而譴責他們,甚至想他們當街示眾,對此感到尤其關注。
案件編號:HCA1183/11

市民意見

《好失望》
黃小姐:「私家醫院已經供不應求,間間醫院都爆,咁你都收番間醫院,我諗都係香港第一間醫院要收番,覺得好失望……咁大間醫院經營咗咁多年,咁樣好嘥,希望佢有機會上訴,上訴成功。」

《大影響》
陳醫生:「相信收地對醫生一定有相當影響,嚟做手術,有病人有醫生,少咗間醫院,有好大影響……醫生少咗間醫院掛單。」

《有打擊》
錢姓護士:「我哋要求唔止三個月,三個月係唔足夠,我哋啲老細都好照顧同事嘅心情。呢個消息(法庭裁決)係一個打擊,但會繼續提供優質服務畀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