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的學生於2009年開始接受新高中學制教育模式,接受六年免費中學教育。非智障學生與普通學生一樣,需修讀中、英、數及通識四個核心科目,以及兩至三科選修科目,並需要有其他學習經歷及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而智障學生則需修讀三個核心科目,包括中文、數學,以及於通識或獨立生活中選讀其中一科,另亦需修讀兩至三科選修科目及有其他學習經歷,學校會透過校本評核及參考個別學習計劃,掌握學生進度,並用「學生學習概覽」記錄學生的經驗及成就。
教育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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