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成員被捕逾百黑客隨時入侵警務處

「匿名」成員被捕
逾百黑客隨時入侵警務處

【記者馬志剛報道】被指是黑客組織的「國際匿名行動組」(Anonymous)殺到香港,欲發起網絡攻擊抗衡「網絡23條」,惟出師未捷,其中一名亞洲區聯絡人「T」月前在港落網,明日到警署報到。T揚言,警方若正式落案起訴,將有最少百多名來自全球的成員響應號召,攻擊香港警務處網頁。警方表示會密切留意警隊網頁運作。

欲抗衡網絡23條

T是一名本港青年,也是Anonymous亞洲區主要聯絡人之一。他接受本報訪問時說,除了本港,全球各地政府正陸續為網絡保護展開立法,例如美國SOPA法案,T認為內容旨在保障政府權力及商業利益,規限檔案分享、文章發佈,對公民的言論自由、知識、創作及藝術皆有針對性損害,與Anonymous提倡的「免費分享知識、共用資源」背道而馳。
而香港的《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被看成「網絡23條」,大眾焦點集中在二次創作未能列明獲豁免,T認為,草案列明網絡服務供應商有責任把涉事者的個人資料交給警方,更為危險,「咁樣直頭係侵犯人權,好得人驚」。他說,本港的網絡23條修訂源自知識產權署,故打算號召網民向該署發動攻擊。
T早前在網上與其他網民公開討論攻擊方案,未有實質行動,即被當局查出身份,5月中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帶走電話、電腦等,現正保釋外出,明日回警署報到。他認為警方以言入罪,他已在網上向來自全球的「匿名」成員發出攻擊請求,明日警方一旦落案起訴,他揚言將有最少百多人響應,針對香港警務處網站發動DDoS(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
T強調,匿名不會以病毒方式製造殭屍網絡加強效果,全屬自願。有意參與者只須利用「匿名」預先製作的程式,向特定目標重複不斷發送連結要求,加重目標伺服器負荷使其癱瘓。去年港交所「披露易」網站及今年3月民間全民投票網站,都疑曾遭受同類攻擊致網站癱瘓。

曾攻入CIA和FBI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T或涉嫌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行,「就算只係喺網上講吓,冇實際行動都已經觸犯法例,如果有網民回應或者認同,亦有機會犯法」,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
警方指,會密切留意警隊網頁的運作情況,如發現有人在互聯網上作出任何違法行為,定會執法。惟昨晚T向本報表示,警方突再派人上門,他擔心提早「被噤聲」,故來電通傳。
國際匿名行動組起源於2003年,並非實體組織,而是一個概念,在港約有20多名活躍分子,以「無臉西裝人」為標記,也會戴起「V煞」面具隱藏身份。匿名最為人所知的是成功攻入美國CIA和FBI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