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督察打女友罰錢

驅鬼督察打女友罰錢

【本報訊】擔任談判專家的高級督察涉嫌今年1月初,在婚外情女友家中打對方,但辯稱女友「鬼上身」才施以掌摑驅鬼。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對高級督察的說法存疑,裁定他一項普通襲擊罪成,罰款5,000元。辯方稱被告加入警隊13年,可能會失去工作和長俸。
暫委裁判官覃有方對此表示可惜,着42歲被告劉承聰要好好處理私人感情,若再犯錯亦「功不補過」,又指事件因被告與事主的感情轇轕而起,但事主不願作供,無法證實傷勢因被告襲擊而成,故裁定交替普通襲擊罪成立。
案件編號:FLCC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