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妮的《民國女子》選了二十四位「活躍」於民國年間的女子作話題。其中不少是熟悉的名字,如阮玲玉、胡蝶和周璇。亦有蔣宋美齡和「護國娘娘」賽金花。林徽因和小鳳仙也上了榜。確有「物以類聚」這回事的話,這麼一個「民國女子」大拼湊,有點不倫不類。
《民國女子》最大的缺失是不見「前言」或「後語」,因此我們無法得知作者的選稿標準。作者是以「貌」取人?還是以「才」論相?因為沒有指引,我們只好就已上榜的生平找出一些共同點來。「三嫁名流官宦為妻,三入煙花柳巷為妓」的賽金花(1872-1936),以年譜計算,是清室「樓臺塌了」前的傳奇。她在民國年號下活了二十多年,把她看作「舊」民國女子,理論上說得通,雖然這位煙花女子的後半生遠不如前半生那麼「多彩多姿」。
年譜的計算外,桑妮選材考慮的另外一個因素是女子在當時社會的「知名度」。曾樸以賽金花事跡穿插寫成的小說《孽海花》,被魯迅譽為清末四大譴責小說之一。書出版後風靡一時,形成一股賽金花熱。「護國娘娘」之所以是「民國女子」,因為她是名女人。
「骨感美人」阮玲玉和胡蝶「影后」入了名冊,可說毫不意外。她們都曾「名噪一時」。一般讀者對「名人榜」女子認識的深淺,總是跟她們身世的「八卦」成份多寡成正比。
因為陸小曼和徐志摩一直是民國「才子佳人」的熱門話題,有關他們生活的各種八卦新聞特別多。桑妮在《民國女子》中對這種熱門人物的陳述難有新意。那些比較「冷門」的反而教人過目不忘。我說的是出身於上海灘「長三堂子」有中國「娜拉」之譽的董竹君。救她出風塵的是袁世凱賞三萬大洋取他人頭的革命黨人夏之時。兩人成婚時,董竹君十五歲,夏之時二十七歲。軍閥混戰期間,夏之時失去了軍權,以搓麻將和抽鴉片度日,在家中成了暴君。竹君決定離開他過獨立生活。出門時夏先生對她說:「你董竹君要是能在上海灘站住腳,我夏之時就用手板心煎魚給你吃。」
1935年董竹君在上海灘創辦了錦江川菜館「錦江飯店」。前面說過《民國女子》無前言後語。正文內的引文也沒列明出處。夏之時對竹君的「臨別贈言」,典出何處?或者,這只是作者根據現場的環境和人物的心態「推演」引伸出來的小說家言?有關徐志摩和元配張幼儀那段「孽緣」,單看桑妮的引文就知究竟。幼儀告訴志摩自己已懷了他的孩子。詩人「冷酷地拋下一句『把孩子打掉』」。幼儀膽怯怯的告訴他有人因墮胎而死掉,詩人回答說:「還有人因為坐火車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徐志摩究竟有沒有說過這種喪心病狂的話,桑妮只引其言而不作任何出處的交代。《民國女子》因此只能看作小說家言。本文原擬以桑妮演繹的小鳳仙為話題,因取名「俠女出風塵」,誰料中途失控,他日再作補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