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2年度村代表選舉選民登記運動即日起至7月16日展開,所有合資格但尚未登記的市民,可於截止日之前,親身或以郵寄、傳真、電子方式,把填妥的選民登記表格送往民政事務總署或各區民政事務處。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村代表分為「原居民代表」及「居民代表」兩類,兩種選民登記資格不一,前者是年滿18歲並持有認可身份證明文件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均可登記成為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原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居民代表選民則是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的三年內一直是該鄉村居民及其村內住址為其主要住址,如有疑問可致電2152152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