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錯瘤婦口乾失眠再捱刀向醫委會投訴醫生被拖29月 昨入稟索償

切錯瘤婦口乾失眠再捱刀
向醫委會投訴醫生被拖29月 昨入稟索償

【本報訊】一名患神經鞘瘤的女病人,疑因執業外科醫生孔祥堅「斷錯症」,錯誤切除其下頜腺,昨天入稟提出民事索償。事主表示,孔祥堅把神經鞘瘤當作口水腺腫瘤,切除下頜腺後5個月,呼吸不順等症狀仍未退減,再次求醫始發現腫塊原封不動,需再「捱刀」把其切除。惟首次手術已影響唾液分泌,出現口乾等後遺症,其情緒同受打擊,需接受精神科治療。記者:嚴敏慧 梁昊賢

孔祥堅醫生截稿前未有回應。65歲的冼月環2008年發現右頸有腫塊,側睡時呼吸不順而向孔祥堅求醫,並接受超聲波和磁力共振檢查後,發現右頸咽旁間隙存在一個4.3乘3.2乘2.9厘米大的腫塊。孔向事主表示,腫塊可能是口水腺腫瘤,由於有機會變化為惡性,建議事主以手術切除。

或逾索償期限

事主於2008年10月於聖德肋撒醫院完成手術,下頜腺組織化驗則顯示為急慢性唾液腺炎,亦無腫瘤增生。惟至2009年3月,事主頸部不適持續出現,遂向另一名耳鼻喉專科醫生求醫,檢查後始發現腫塊原封不動,根本未有切除。同年5月,她於養和醫院再次進行手術,切除神經鞘瘤。
冼月環表示,首次錯誤手術影響其唾液分泌,即使服用安眠藥仍因口乾而醒,經常失眠需接受精神科治療。她於2009年7月已向醫委會投訴孔專業失德,原本排期於上月9日召開研訊,惟4月底接到通知,醫委會指需要更多時間索取專家意見,研訊押後。她不滿醫委會拖延29個月仍未開庭,遂向社區組織協會求助。

醫委會缺人手

協助她的社協幹事彭鴻昌表示,醫委會已確認醫生做法有問題並立案,惟孔找專家證人抗辯,有拖延程序之嫌。他稱,醫療疏忽民事索償期限僅為3年,事主卻一直以為醫委會未判決前不能入稟,她可能喪失追討權利,決定協助她昨天入稟,冀法庭能接納解釋處理個案。
他指出,2010年醫委會共接獲476宗投訴,惟因委員人數不足,投訴處理時間不斷拖長,初步偵訊委員會只能處理約一半投訴,能夠進行研訊個案僅佔需處理的七成。他促請當局增加醫委會委員人數,把收到投訴至進行聆訊的需要,即18至24個月大大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