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涉濫用免費法律諮詢

特稿
涉濫用免費法律諮詢

有控告僱主的外傭,涉濫用志願機構提供的免費食宿和法律諮詢,再偷偷打工賺錢。

志願機構不會質疑供詞

申請前僱主陳太(化名)破產的印傭,登記住址是基督教勵行會轄下的外籍傭工輔導計劃服務中心。該中心有兩個宿舍供求助外傭居住,中心個案輔導員Trika指「我們中心有義務律師,會先幫她們向入境處申請延期居留,再為她們向政府部門申訴、提供法律意見」。
至於會否被濫用,Trika強調該中心會向求助外傭提供同等服務,不會質疑外傭供詞,也無法限制外傭所作所為,只會提醒她們一切法律後果。該會平均每年接獲600至1,200名外傭求助,大多涉及薪金問題。
另一提供外傭收容中心的印傭組織KomunitasMigrantIndonesia發言人Mia指,香港法律賦予外傭申訴權利,「我們當然認為提出申訴的外傭都受到不公平對待」。至於有否濫用司法程序,她指執法部門有責任審視雙方證據,才決定是否檢控。《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