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貿易自由化,中國已將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由試點企業擴大至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企業,但要求其中重點監管企業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存放境外。
僅需進出口經營資格
人民銀行昨稱,目前中國境內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並審核確定了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重點監管企業共計9502家。
上述重點監管企業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存放境外,如違反規定,相關部委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進行處理,並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此外,人行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時,應依託人民幣跨境收付資訊管理系統加強審核,查詢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切實防範風險。
人行等六部門3月份發佈通知指,所有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均可開展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
在此之前,僅有列入試點名單的企業可參與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可以將出口人民幣收入存放境外,但要通過境內結算銀行向央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
中國於2009年7月啟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有365家企業參加首批試點;2010年6月,境內試點地區擴大至20個省市後,試點地區的企業可以人民幣進行進口貨物貿易、跨境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專案結算,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企業也擴大至6萬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