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申報紅契屋僭建「有理」

漠視申報
紅契屋僭建「有理」

新界村民紛紛「博大霧」,但根據政府推行的僭建申報計劃,由今年4月1日起,現有僭建物的新界村屋業主,須就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的僭建物作出申報,並提供相片、描述、大小和建成日期等資料,截止日期為今年9月30日;已伸報僭建物若非有逼切危險,在首輪目標執法階段將不會被強制即時清拆。當然,在6月28日限期以後加建的,最後也難瞞天過海。

祖屋業主勢覆核

不過,一眾鄉紳一直視「申報計劃」如無物,當中以「紅契屋」業主最猖狂,甚至有人加至四層,全因鄉委會認為「紅契屋」僭建有足夠理據。事實上,1898年英國政府與清廷簽署的《拓展香港界址專條》後,地契便列為「紅契」,1905年英政府接管新界,將「紅契」一併沒收,但村民可在土地上建屋或作農畜之用,當時是沒有限制建屋的層數。元朗下攸田村就是「紅契屋」之一,是雜姓村的祖屋地。過去一年來,鄉紳向政府爭取「紅契屋」可建四層,若政府將三層丁屋與祖屋(包括紅契屋)的僭建一併處理,便會申請司法覆核,控告政府違返《基本法》。《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