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烏龍警署洩露市民個人資料!一名市民日前向屯門警署提供交通意外的錄影片段證物,被通知返警署領取後,警方竟將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及身份證號碼等錯誤傳真至第三者。警方證實事件,指屯門警署已提醒警員處理市民個人資料時須小心謹慎。
受害者:俾人尋仇點算
從事服務行業的鄧先生向本報投訴,指接獲屯門警署通知,前日早上約9時半可到警署領取證物,他按程序簽收後就離開。但至下午約12時許,他赫然接獲一名陌生男子電話,詢問其姓名等個人資料,才揭發屯門警署錯誤將他個人資料傳真給第三者,「我嗰時好驚訝,冇理由會有個男人打畀我話佢手頭上有我嘅fax(傳真)、有我嘅名、地址同電話,同埋身份證號碼」。
鄧先生批評警方處事疏忽,「以後冇人敢去做證人,一陣俾人尋仇點算,保障唔到自己人身安全」。他已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冇可能呢啲咁私隱嘅資料咁容易俾第三者知道,根本毫無保障」。
警方發言人證實,屯門警署證物室文員前日不小心將一名市民領取證物的簽收回條傳真至一個錯誤號碼,警方已聯絡該名市民致歉,並知會私隱專員。屯門警署已提醒人員在處理市民個人資料時,小心謹慎。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任何市民若認為個人私隱資料被濫用或誤用,可向公署投訴,署方收到投訴後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