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騎撞傷男生母代索償

鐵騎撞傷男生母代索償

【本報訊】14歲初中男生上學途中遇上交通意外,橫過馬路時遭一輛電單車撞傷,導致雙腳及手部骨折兼昏迷,需施手術駁回手腳骨。他指控肇事電單車司機因駕駛時疏忽引致車禍,現透過母親入稟高等法院向司機索償。
現年17歲的原告周志彬(譯音)由母親張琪鳳(譯音)入稟;被告為36歲電單車司機方達威(譯音)。
根據入稟狀,意外發生於09年2月3日上午7時05分,被告當時駕駛電單車,在紅磡漆咸道北與浙江街交界撞傷原告。
案件編號:HCPI4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