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手執筆 - 邁克

兩手執筆 - 邁克

有沒有人還記得什麼叫「借電話」?《異鄉猛步》這段考考你是不是老態龍鍾的外星人:「尖沙咀區一家『士多』中櫃上有電話,近電話處貼着一張字條,非寫習見的『借用電話請勿超過三分鐘』而是怵目驚心的:『營業時間限制外客借用電話,每次收費三毫。』」那個手機尚未被發明的石器時代,公共電話固然有,但不知道基於什麼原因,大家都習慣在辦館酒樓茶餐廳借電話,有些與人方便的店鋪乾脆將電話裝置在門外,路人興之所至,問都不必問主人,奉旨拿起電話就撥號碼。我倒真的好像未遇過要收費的,難怪司明先生花容失色,花了一天篇幅報導怪現象。
記憶短路起來無遠弗屆,譬如工展會記得清清楚楚,可是對一九六一年的工展會火災毫無印象;六七年暴動耳熟能詳,原來早於五六年曾經在九龍大規模演習;渡海輪上下層不同價格眾所周知,可是電車也分頭等和三等則從來沒留意;街頭擦鞋檔此起彼落有幸目睹,沒有幫襯過的關係,不曉得分廣東人主持和上海人經營;又輕又暖的羊毛叫「茄士咩」或「凱司米」不但知道,而且為它傾家蕩產,沒想到一度也稱為「開四米」;左派右派水火不容人所共識,然而中立人士揀「十一」和「雙十」中間的十月五日慶祝國慶則非常新鮮。後一項,由於《異鄉猛步》作者是五零年由滬抵港的避秦新移民,觀察特別敏銳,加上報社壁壘分明,簡直不容忽視。為了生活一腳踏兩船,「一位女藝人提到我說:『他其實應該兩手執筆,左手那枝寫與左派報紙;右手那枝寫與右派報紙。』」口氣當然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