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女懲教員藉協助女囚犯與男友私下通信為名,向其男友索取名牌手袋、珠寶甚至工程合約等利益,昨分別判囚18及21個月。法官判刑時斥責兩人嚴重違背懲教署長久秉持的價值觀,行為令署方蒙羞,入獄屬咎由自取。涉案的二級助理聞判後不住痛哭,而懲教主任更將失去400萬元長俸。
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36歲),早前被裁定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三項企圖詐騙罪罪成,判囚18個月;懲教主任黎秀慧(47歲),則被裁定公職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兩罪罪成,判監21個月。
官斥令懲教署蒙羞
法官在區域法院嚴斥兩被告身為紀律部隊人員,卻沒有以身作則,嚴重違背懲教署長久秉持誠信及嚴守紀律的價值觀,濫用職權的行為令署方蒙羞,遺憾她們沒謹守署方的價值觀。
又吳過往因品格正直,及能與犯人保持正常溝通,獲署方高度評價,是次犯案嚴重違反其一向表現,實屬諷刺;黎身為高級懲教人員,為一己私利公然違反守則,衝擊法治精神,案情嚴重。
內地女囚犯伍巧梅於09年因洗黑錢還押懲教署,其間吳及黎分別協助伍向其男友盧國祥轉達消息,事後吳要求盧送贈名牌手袋作報酬,並多次以假藉口向伍及盧索取53萬元。吳終沒收到分毫,黎卻收取盧一部二手電腦,並要求盧協助將一份內地房地產電梯工程合約,判給其友人。
案件編號:DCCC12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