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猛步》裏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既熟悉又陌生,譬如中環利源東街,誰想到曾經有三家報館挨肩而立,從業員在街上穿來插往?況且,幸福的八十後也不會明白,理論上專欄作者不必返工,怎麼老是往報館跑?司明就宣稱,「我對《新生》的編輯部極有感情,由於十年餘來一年中僅有少數日子不去那邊,平日每天要去兩三次」。勤於出出入入,原來是送稿─一項在電子時代匪夷所思的工程。我開始加入筆耕行列的時候,仍然需要人手運送稿件,因為寫的是月刊和雙周刊,純粹買花戴性質,問題當然不大,搭小巴上到報社像個串門的遠房親戚,閒閒哋吹十五分鐘水才施施然告辭。後來市面出現了一種東西叫傳真機,徹頭徹尾等於工業革命,石破天驚改變了個體戶的生態,填滿字的稿紙這一頭餵進機器,那一頭即刻接收,腿的用途忽然大量減少,爬格子動物差一點前仆後繼退化成美人魚。到了電腦飛入尋常百姓家,形勢又再一變,好像此刻的我,半躺在巴黎第五區的沙發椅,食指在iPad板面撩吓撩吓,按一按發送掣「墨寶」便傳到將軍澳編輯小姐枱頭,天涯若比鄰賤到無人稀罕的地步。
寫稿佬和排字工友不可告人的親密關係,當然也隨着科技的進步煙消雲散。「拙作原稿過草,在若干排字房中有專人來排,有一位在利源東街上工作的工友,他對拙作的白話文平均一千字中只錯五個,文言文只錯七個耳」,簡直蘊藏纏綿的愛情故事,改動一下《斷背山》的廣告金句,「每個多產文人生命中,都有起碼一個蛔蟲似的排字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