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5038萬 楊家誠豪宅被收官特予寬限 可多住56日

欠5038萬 楊家誠豪宅被收
官特予寬限 可多住56日

【本報訊】被控洗黑錢逾7億元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於2010年向永亨銀行以山頂白加道31號大宅作抵押,獲批5,000萬元按揭貸款。永亨指楊家誠未有依期還款,昨向高法院申請收樓。高院聆案官蘇禮仁指楊家誠欠本金連利息達5,038萬元遲遲未還,故批准永亨收樓,但考慮到楊家誠母親、妻子及兩名子女仍住在大宅,特別給予他們寬限期,楊氏一家須於56天內遷出。記者:陳曉薇

原告為永亨銀行有限公司,被告為白加道31號一獨立屋的業主誠廣投資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楊家誠。資料顯示,誠廣投資於2005年以1.46億元購入大宅,相關判詞指,大宅現時約值3.53億元。楊家誠於2010年11月17日與永亨簽訂按揭貸款文件,楊家誠再於去年3月簽署擔保協議,承擔誠廣投資拖欠永亨的所有款項。

楊家誠因拖欠按揭貸款,遭永亨銀行成功申請收樓,一家須於56天內遷出白加道31號的大宅。

母妻兩子女住在大宅

楊家誠母親昨派律師到庭,以仍住在白加道大宅為理由,要求法庭先聽取其代表律師的陳詞始定案,惟遭法庭拒絕。楊家誠一方續指,楊家誠因涉嫌洗黑錢,去年7月遭法院頒佈資產凍結令,名下所有資產被凍結,楊家誠自此一直委託律師向永亨表示打算申請更改凍結資產令讓他有錢還債,期間永亨並無再追債,令楊家誠相信自己沒有違約,故現時永亨不能「出爾反爾」。
聆案官判決時稱,楊家誠雖然曾經還息,但累積欠款連利息至今達5,038萬元,據永亨職員在誓章中所指,職員從無向楊家誠一方表示毋須依期還款,也從來沒有承諾可以延期還款。聆案官因此判永亨勝訴,頒下收樓令。被告一般須於28天內將住宅物業交吉,惟楊家誠一方指,楊家誠並非住在白加道大宅,但其母親、妻子及兩名子女仍住在大宅,故要求寬限他一家可於56天內遷出,獲聆案官批准。

楊家誠

洗黑錢案11月28日審

身兼上市公司伯明翰環球主席的楊家誠被控洗黑錢罪,控罪指他於01年1月至07年12月期間,利用5個戶口清洗7.21億元黑錢,案件將於11月28日審訊。
案件編號︰HCMP24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