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較早前報道,有一群財經演員每月收1萬至4萬元,扮演上市公司主席或董事,其中執行董事一職月薪為2萬元,這批沒股份在手的執董,主要工作只為「充人頭」。
沒有持有公司股份
本報記者嘗試比較個別主板細價股及創業板股份,發現不少執董每月只向公司收取1萬元的酬金,雖然不應以此斷定他們一定是財經演員,但執董支取如洗碗員價錢的月薪,實在與其厚職不匹配,亦難以相信他們能夠有足夠推動力去履行董事職責。
以李志成為例,他同時是友川(1323)、太陽國際(8029)、太陽世紀(1383)及彩娛集團(8022)4家公司的執行董事,除了於太陽國際支取較高薪酬外,他於友川、太陽世紀及彩娛均只支取1萬元左右的月薪,他亦沒持有這三家公司的股份。
另一個例子是中國基建港口(8233),兩名執行董事段岩及劉琴在去年11月21日上任,工作個多月共支薪2.7萬元,平均月薪就只約兩萬元,而劉琴同時屬卓爾發展(2098)的總裁助理;另外,該公司去年11月至今,已兩度更換首席財務長。至於名家國際(8108)的一名執董趙國衞,年薪更只有12萬元,即月薪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