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特首豪華外遊,委任了前終審庭大法官李國能調查報告,李大法官說,要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監督特首的操守。
李大法官不是已經退休了嗎?中環都知道,是因為政治壓力。中國認為李大法官不夠「三權配合」,「英國色彩」太濃,把李大官人擠掉。
但是在香港有重大爭議時,還是要邀請李國能出來,因為他的「英國色彩」,如平時缺席中國式的飲宴場合,不受賄,由李大官人來主持公道,公眾有信心。
但如此之呼之則去,揮之則來,李國能大法官太老實了。
民國時代,中國大法官梅汝璈,受命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審判日本戰犯,梅汝璈堅持把許多日本將領,像廣田弘毅、松井石根、坂垣征四郎,共七人判處死刑。
英美法官想鬆點手,但梅汝璈堅持為死難的中國軍民討還血債。近年的大陸電影裏,梅汝璈的形象愛國、公義、錚錚鐵骨,成為大英雄。
然而一九四九年,梅汝璈留在大陸,沒有去台灣。梅大法官一心以為,他在美國學來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制衡,會對「新中國」的「民主」建設大有貢獻。
哪知道,「新中國」的「法律」,外搬自蘇聯,內承自秦始皇的法家刑律,毛澤東絕不要「三權分立」,法律只是專政工具。梅汝璈要接受「思想改造」,從頭學俄文,然後,索性給扔在一邊,投閒置散。
好笑的是:五六十年代,當日中關係緊張,「新中國」向日本有何需索不果,要翻舊帳駡日本「軍國主義」的時候,梅汝璈就被「國家」抬出來,回憶在遠東國際法庭時的經歷:你們日本人欠了債,知道嗎?梅汝璈的作用,只是一個外交符號,中國只需要他幫嘴巴駡日本,不要他以從美國學來的那套「法治精神」來「貢獻祖國」,梅汝璈變成了日中關係的一個寒暑表。「中日友好」時,他給藏起來,緊張時,就讓他出來,向日本討債。
梅汝璈當初留下來,不是這樣的原意,但沒有辦法,學法律的人,當了大法官,正直善良,卻不明白政治的狡詐。梅汝璈想退時,他已經失去了自由。李國能還是可以隱居的,既然是政治,就應該遠離一點。大法官真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