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洗碗識法文,不出奇,梁振英應李卓人呼籲,出席維園六四廿三燭光悼念,才是不可思議。梁振英搭六四廿三的船,不怕沉嗎?我們尋釁滋事,替他查找出席的理據:
一、落實大和解!
二、想去維園打躉,跟泛民「玩嘢」!
三、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全年三百六十五日,一晚咁多,又唔係通宵。
四、觀察風向,斷估六四有可能在短時間平反,必須謀定後動,「急市民所急」。
五、凸顯自己跟過去的領導人是兩種品質,曾蔭權和董建華冇去過六四,肥彭都冇,臨尾香的唐唐更加冇,我梁振英肯定做到這個第一。
六、不管六四廿三定六四廿四,我跟普通市民一樣,享有出街、入場的權利。
七、六四這一夜,個場咁大,支聯會包唔晒。
八、我來得太晚了,八九六四是市民的集體回憶,但維園不能一直被騎劫;始終有一天,要出動推土機剷平,起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