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做睡床「唔啱位」無法退換貨不對辦有刑責 可向海關投訴

訂做睡床「唔啱位」無法退換
貨不對辦有刑責 可向海關投訴

訂做家具善用空間,但送貨才發現「唔啱位」,氣煞消費者。兩名讀者分別收到留有一道約10吋半空隙的「丁」字床及一張不能開合的餐枱,卻已簽收貨物被迫「硬啃」。有立法會議員指貨不對辦屬刑事罪行,消費者可向海關投訴。消費者委員會則提醒消費者訂購家具及簽收時必須留心細節。

梁小姐於4月初到屯門利達傢俬家居廣場,以8,300元訂做一張「丁」字床,師傅上門度尺後,翌日她查看圖樣,但無覆查尺寸。詎料當床安裝後,她驚見床身和牆壁留下一截空隙,她氣憤地說:「我係想善用空間先訂做張床,家有條罅唔知點算!」她向該公司投訴並要求退款被拒。
利達傢俬回覆,師傅上門度尺時已和梁小姐說明,並以尺和摺椅比喻罅隙空間,之後是根據圖樣尺寸做床。然而,梁小姐堅稱師傅並無說明有此罅隙。

DSC換貨等候兩月

另一「硬啃」餐枱的黃小姐也不忿說,她3月底到DSC德爾斯香港仔分店訂做一張餐桌及四張餐椅,價值2,299元。翌月初送貨,餐桌在運送途中損壞,故只簽收餐椅。約兩星期後再送另一張餐桌,但黃在安裝時發現餐桌開合鉸位有問題,師傅指貨物已開箱,不能即時拿走,須待有新貨時才能換。師傅臨走前更叮囑,不可弄花餐桌表面,亦不能觸碰損毀部份,否則屬人為損壞就不受保養。
黃小姐呆等兩個月期間,並多次致電客戶服務部和送貨部,均未獲落實送貨日期。「我哋屋企唔夠位擺第二張枱,唔用就冇枱用,惟有用嗰陣鋪墊,輕力啲就張枱,驚整花少少就冇得換。」她無奈地說。
DSC收到本報轉介個案後,指5月底可安排再送餐桌,或請黃小姐到門市換購另一套餐桌。該公司稱,若發現已開箱的貨物有非人為損毀,客戶可要求師傅先行搬走,惟必須在收貨單上列明要補送的貨物,以作參考。黃事後向本報表示,DSC已落實6月初安排送貨。
檔案編號:0506025、0507029

梁小姐訂做的「丁」字床,床頭和牆壁有10吋半的空隙(箭嘴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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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
去年接343宗家具投訴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指貨不對辦屬刑事罪行。即使顧客已簽收貨物,一旦發現貨品與定單不符,可向海關投訴追討賠償或和解。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訂做家具時,應留意定單須列明貨品的用料、顏色、尺寸、送貨日期及保養內容,並要覆查圖樣和度尺師傅作良好溝通,清楚列明家具的大小和要求,避免簽收時才發現貨不對辦。簽收時,顧客亦要即場檢查貨品是否符合定單及圖樣的要求,留心顯眼和隱蔽的地方有否瑕疵或配件是否齊全等,一切妥當才簽收。零售商亦須按時送貨。如顧客再三催促仍未能收到貨品,可向該會投訴。去年消委會接獲訂做家具投訴共343宗,今年首三個月則收到7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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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的餐枱鉸位有問題,使用時很怕揩花或碰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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