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險企融資渠道擴

內地險企融資渠道擴

【本報訊】隨着平保(2318)本周一宣佈其發行可換股債券計劃獲批後,內地傳出中保監容許保險公司的換股債在轉換成股份前,亦可計入附屬資本,暗示險企未來將有更多渠道谷資本,變相減低償付能力受投資市場的影響。

換股債計入附屬資本

據《上海證券報》引述中保監的文件表示,險企發行換股債後,並在債項轉為股份前,可將其計入附屬資本內,不過計算的比例和標準須由中保監另行規定。對此有市場人士預計,未來三年料有逾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換股債需求。以現行監管要求,除保險公司自身盈利外,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可靠次級債補充,惟補充產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則要透過股份增加;而容許換股債計入附屬資本,變相為產險業務較大或增長較高速的險企,提供一個較股本融資成本更低的方法,集資補充償付能力。
平保周一宣佈,獲中保監批准發行A股次級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規模最多260億元。是次為內地首度有保險公司發行換股債,該批換股債為六年期,發行六個月後可轉為股份,票面息上限為3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