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專訪
【本報訊】29歲港人法師兩周前在泰國因藏有嬰屍被捕,事件成為國際新聞。本報記者日前訪問被捕法師,揭發另有內情。他承認受聘替鬼仔開光作法,但嬰屍物主另有其人,只因華語繙譯有誤,令他「作法」變「買屍」,面臨入獄危機,他大呼:「認真寃枉,嗰六隻鬼仔根本唔係我㗎!」
記者:葉競科 周子惇
被捕的29歲港人法師周學乾,目前雖獲准保釋,但不准離開泰國。記者日前趁他返警署報到,成功訪問他。其實他是土生土長香港人,其後隨父母移居台灣。對於個人背景,他不願多談,只肯透露自己曾在泰國出家,其後於柬埔寨、寮國等國家拜師學巫術,學成便返台灣開館。
委托人為欠20萬泰銖「債仔」
至於被指到泰國「掃貨」買屍被捕的經過,周即以流利廣東話辯解說:「嗰六隻鬼仔根本唔係我㗎!警局嘅國語繙譯『半桶水』,將『嬰屍物主欠我20萬泰銖』繙譯成『我用20萬買嬰屍』,認真寃枉!」
周學乾堅稱,獲33歲台灣男子陳坤逸邀請,到泰國替嬰屍開光,對方答應支付15萬泰銖報酬,並清還早前欠他的20萬泰銖債項。豈料完成所有儀式後,陳拖延支付報酬,周惟有把嬰屍暫時存放在他下榻的中國大酒店房間,等候對方付款贖回。
5月17日早上,突然有泰警登門搜查,他憶述:「六具嬰屍放正喺房內法壇,警察入到嚟後,話有人投訴我間房傳出細路仔喊聲,懷疑我拐帶;佢哋當然搵唔到細路仔,仲好似『鬼掩眼』咁,冇人見到我放喺地下嗰六隻嬰屍就收隊。」
證物房晚晚傳出兒童哭聲
周僥倖甩身,遂在隔鄰酒店另訂房間存放嬰屍,但到下午還是被警員憑護照訂房紀錄將他人贓並獲,帶返唐人街二區警署查辦。有警員向記者透露,存放嬰屍的證物房,自此每晚傳出兒童哭聲。
在泰國非法擁有人體遺骸,可被判入獄一年及罰款2,000泰銖。周學乾正考慮律師建議,及早認罪爭取輕判和緩刑。翻查資料,周在台灣亦曾因為作法惹來官司。07年,有客人以8.8萬台幣,向周購買復合加結婚法事套餐,其後客人指法事無效告上法院,結果周退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