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棟式大廈年老保安員經常被僱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欺壓。繼早前有老保安被迫接受低過法定最低工資的13.2元時薪後,一名71歲女保安員指本月中突被公司解僱,但至今仍未獲公司給予代通知金及逾萬元假期工資,昨向勞工處求助。僱用該女保安員的域仕物業管理公司否認指控,強調該女保安至今仍是其員工,僱傭關係下月初才結束,屆時會按法例給予其應得工資。
記者:張文傑
該女保安員Mimi(化名)堅持自食其力,不領綜援。她表示,08年加入域仕物業管理公司當保安員,因年滿65歲,按法例只可在單棟式大廈工作。她指公司一直視她為散工,每月工作日數不定,每日返12小時,當時時薪約13.9元,但符合勞工法例「418」條款,即連續4星期受聘每周工作足18小時,故應享有年假及法定有薪假期。
向勞工處求助
Mimi稱,首三年她未有任何年假或法定假期,曾連續工作逾100日沒有休息;至去年5月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後,時薪增至28元,亦簽下一份一年期合約,當中列明代通知金是14日。上月中Mimi突被要求由深水埗區調往元朗上班,「我接受公司安排,有能力都唔想攞綜援」。至上月30日合約到期公司未有與她續約,她仍繼續在元朗上班,至本月14日她突被書面通知「現時此工作崗位當值期已屆滿」,之後一直未有叫她上班,「佢咁即係炒咗我」,故她決定向公司追討代通知金及以往未放之假期工資共約1.7萬元。
不過,本月23日她竟收到域仕的解僱信,指她多次因工作問題被投訴及警告,「我同住客關係好好,點會畀人投訴,炒咗我先畀解僱信,莫名其妙」。協助她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稱,本月14日的信件應被視為解僱通知,昨陪同Mimi向勞工處求助。
域仕物業管理公司發言人張小姐稱,公司曾向Mimi發出兩封警告信,其合約於今年5月1日起「自動續約」,否認本月14日的信件是解僱通知,「當值期已屆滿係指元朗嗰度,之後考慮過佢唔適合再做先正式發解僱信」。她指以14日通知期計,下月初Mimi才正式離職,「我哋到時會按法例計足糧畀佢」。